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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广东深圳福田区安托山六路上,一辆绿色兰博基尼与驾校教练车相撞。两辆车在十字路口相撞,兰博基尼车头被撞瘪,左侧车灯严重破碎,教练车的保险杠掉落地面。
事发后福田区交警大队赶到现场处置,23日有媒体联系了深港驾校,工作人员称车上有一名学员,事故中没有人员受伤,驾校仍在正常营业。事发时学员并未开车,双方应该都有责任,现在交警正在定责,校方也联系了保险公司进行处理。
此前也发生过类似案例,据法官介绍,在驾校练车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以外的交通事故,只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可以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标准进行处理。
驾校学员在练车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谁来担责?
驾校从事的是驾驶培训的经营活动,如果学员在学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应由驾校承担相应责任。
换言之,正因为学员没有驾驶资格,自然不能有效地控制练车场内的机动车,才需要驾校为学员配置教练,并由教练随车帮助学员控制教练车,这是驾校应尽到的义务。
如果在学车过程中,学员因车辆失控导致第三人损害,应当由有控制义务的驾校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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