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移远通信公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官初裁结果表明,公司产品不涉及侵犯飞利浦公司专利权,并未违反《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的规定,飞利浦公司申请的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请求并未获得ITC批准,公司产品依然可以正常出口至美国。本次337调查,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记者金朝力王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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