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就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的家用燃气用具和防爆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其中,抽检的家用燃气用具主要涉及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灶和燃气采暖热水炉等3种品类。
据悉,此次抽检家用燃气具企业431家,抽检产品435批次,其中发现3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称,该类产品近三年整体不合格发现率为11.1%、9.5%和7.1%,三类产品中,燃气采暖热水炉不合格发现率最低,为1.4%。此次抽查涉及广东、北京、天津、河北等15省(市),占抽查总数的83.0%,广东省的不合格发现率为7.8%。家用燃气用具的检验项目分为安全性能指标和使用性能指标,安全性能指标包括燃气系统气密性、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等,使用性能指标包括热效率等。各产品抽查情况如下。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本次共抽查9个省(市)137家企业生产的137批次产品,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8%,较上次抽查下降1.7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涉及火焰稳定性、热效率、防干烧安全装置、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热水产率、接地措施等。
家用燃气灶:抽查10个省(市)224家企业生产的228批次产品,其中1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9%,较上次抽查下降3.1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涉及热负荷、干烟气中浓度、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燃气导管。
燃气采暖热水炉:抽查8个省(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较上次抽查下降0.6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涉及水温限制装置、温控器故障。不合格原因是该批次产品在组装时误将本应安装在出水端的安全限温器安装在回水端,造成出水温度过高,且出厂检验时未发现安装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
以下为不合格家用燃气具产品批次及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