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豚是长江标志性的物种,尤其是在2007年白鱀豚“功能性灭绝”后,江豚就成了长江唯一的鲸豚类动物。2006年、2012年、2017年3次长江全流域江豚科学考察数据显示,江豚种群的数量在不断下降,保护的紧迫性前所未有。前不久的长江江豚科学考察,江面考察阶段已经全部结束,结果怎样?江西长江江豚保护中心的开工建设,南京、镇江、马鞍山三地协同立法,又将对江豚保护带来怎样的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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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江豚的第四次“人口普查”情况怎样?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刘晓强:第四次长江江豚科考的江面考察工作已经于10月中旬正式结束了。因为涉及到长江干流和鄱阳湖、洞庭湖6个科考队的数据,所以目前还在汇总分析之中。从目前初步考察的结果来看,目视观测到的种群数量和出水头次均较2017年有所增加,尤其母子豚的数量显著增多,这也预示着长江江豚自然种群数量较之2017年会有所恢复,种群状况应该是逐步向好的。当然,到底能恢复到什么程度我们也很期待,有了准确结果以后,农业农村部会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第四次长江江豚科考中的新发现新变化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刘晓强:这次考察发现,在湖北宜昌葛洲坝下、黄石戴家洲、江西湖口、安徽安庆至马鞍山、江苏南京、镇江等江段和洞庭湖观测到的长江江豚头次数量明显增长。湖北武汉、江苏南通、上海崇明,这些在2017年考察中分布空白的江段,也发现了长江江豚的新群体。整个长江中下游长江江豚种群分布数量更加连续,这也将促进不同种群间的迁移和交流。此外,江豚保护的社会关注度要比之前更高,各地都组建了很多的保护协会和巡护队伍,长江江豚成为了宜昌、武汉、南京这些沿江城市的靓丽名片,这些都让我们感到由衷欣慰,感到保护工作是有价值的。

第四次长江江豚科考后续工作还有哪些?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刘晓强:应该说,长江十年禁渔初期,摸清长江江豚的种群底数,既是为了评估近年来江豚种群数量和分布的变化趋势,以便于我们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工作,也是将来评价长江十年禁渔效果和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的一个重要指标。前期农业农村部自发布《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以来,会同相关部门和沿江政府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岸线整治,加强采砂监管,开展限航限速试点,已经让长江江豚栖息生境得到了一定改善。下一步我们还将结合这次考察结果,加强长江江豚重要栖息地的修复,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进一步的限航限速措施,加快建立新的长江江豚迁地保护基地,扩大迁地保护种群,改善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作为意外受伤的江豚急诊室和旱情下被困江豚的避难所,同时建设新的长江江豚保护中心,加快突破人工繁育技术,并且最终推动以长江江豚为代表的水生生物保护宣传和科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这种良好氛围,希望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并且爱上微笑天使的笑容。

皖苏三地协同立法保护江豚

长江江豚,需要“标志性”的保护。10月24日,是国际淡水豚日,也是长江江豚保护宣传日。这一天,由江苏省南京市、镇江市和安徽省马鞍山市协同制定的《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正式施行。条例都有哪些内容?又将对江豚保护起到怎样的作用?

能否像繁育大熊猫一样,繁育江豚?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王克雄:我们当然希望江豚繁殖也像大熊猫繁殖一样能那么大的规模,但是现阶段甚至很远的将来,恐怕也很难达到这样一个目标。首先,江豚是一种水生哺乳动物,它完全生活在水下,在江豚繁殖的过程中,人工操作的机会和空间非常有限。第二,江豚生活在大江大湖里,它对繁育的空间环境等要求非常严格。如果想在江豚繁育中进行操作,让它长时间离开水,由此带来的操作压力可能比它在水下生产或者哺育的压力更大,这种情况下人工操作不但帮不了忙,反而对江豚的繁育,对幼豚的存活是有害的。目前江豚的人工繁育研究,应该说是一种研究技术手段。在野外我们很难近距离看到江豚,或者说看清楚江豚,获得更多的基础生物学信息。但是在人工环境下就不一样了,我们可以近距离观察甚至可以采用或借用很多观察的仪器设备,来进行更深入全面的观察和了解,比如它的生长发育习性等等,这在人工环境方面会做得很好,这些习性我们掌握了之后,就能够更好为江豚的自然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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