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4 日消息,近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其中,多次提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方面有关内容。
《条例》指出,版权部门依法负责著作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知识产权部门依法负责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促进和保护工作。
鼓励组织和个人进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对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登记的组织和个人,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对利用财政资金取得的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赋予完成人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并就收益分配方式、比例及争议解决方法等内容作出约定;但是可能损害国家安全或者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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