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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将于9月11日施行。该《若干措施》明确,自9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购房契税的,由市、县、区财政部门按照缴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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