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正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我国在数据价值实现上仍面临个人领域数据价值过度开发而产业领域发掘不足、数据沉淀于单个企业和区域而无法得到充分利用等问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拟提交《关于加快产业数据流通实现数字价值的提案》,建议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推动政府、产业联盟和龙头企业等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完善法律法规,鼓励技术创新,加快数字要素在各个行业的利用以及流通。
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建立了全球领先的电商、数字化本地生活、数字化支付和金融,以及数字化社交等多维度数字化生态。
数据是数字经济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如何更有效地挖掘数据资产价值,使之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驱动力,已经成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课题。作为生产要素,数据只有在使用加工和流通的过程中才会产生价值。2021年,上海率先成立数据交易所,开始了数据流通和交易领域的有益尝试。
但目前我国在数据价值实现上仍然面临以下问题。一是个人领域数据价值过度开发,而产业领域发掘不足。在涉及个人的领域,比如消费,金融等,数据价值已经被充分挖掘,但在产业领域还远远不够,形成极不平衡的现象。
二是数据沉淀于单个企业和区域,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各个企业、地方热衷于搭建各自的数据中台,除了服务自身的管理需要外,大量数据储存在企业或区域内部,成为了“沉睡数据”,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三是部分企业集合了上下游数据,但是却建立了“数据高墙”,对外合作共享意识不够。
四是数据流通不足。单纯依靠单个企业或行业局部数据所产生的价值也是有限的,只有聚合更多产业上下游的数据才能更好为企业经营决策、行业健康发展服务,同时为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为此,张懿宸建议,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推动政府、产业联盟和龙头企业等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完善法律法规,鼓励技术创新,加快数字要素在各个行业的利用以及流通,为社会生产生活贡献更大的价值。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数据资产确权的全国性立法。我国数据立法近几年取得了长足进步,比如《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为国家和企业数据安全,以及个人数据隐私安全奠定了基础。但对于产业数据使用方面的相关立法上不完备,需要通过立法解决以下关键问题:界定企业或者产业数据的所有权属;规范数据流通、使用产生的价值归属与分配;明确企业/产业获取数据的合规方式;确定数据的可交易性,数据交易的合法性等问题。
二是鼓励探索科学合理的数据交易估值体系和方法。目前数据资产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没有得到体现,数据交易缺乏合理的定价体系,没有可参考的定价依据。由于目前市场交易的数据非常少、频率低,无法依据市场定价。建议鼓励数据流通和交易的相关方不断尝试和创新,探索出一套适合中国甚至国际领先的数据估值和定价体系。政府通过财税政策鼓励引导产业组织或者大型企业搭建数据交易平台;鼓励交易方尝试不同交易形式。同时政府也可以依法依规开放相应的公共数据资源,参与到数据流通交易中,探索出合适的数据定价体系。
三是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社会资本继续加大对数据技术创新的投入。完善数据要素的流通离不开技术支持,只有先进的技术支持,才能在确保数据隐私的前提下,在严格数据权属的限制下,更好地完成数据的流通与交易,以及核算其产生的价值。这些技术包括隐私计算、联邦学习、数据加密、区块链,以及其他涉及到数据的获取、清洗、脱敏、聚合等技术,这些技术概念由欧美提出并已开始实践,我国需要迎头赶上。澎湃新闻记者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