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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球科技巨头遭遇反垄断调查和罚款的消息不时见诸报端,不仅欧美继续积极推进反垄断进程,亚洲国家反垄断的力度也在加强。

韩国4月11日刚刚宣布,对搜索引擎巨头美国谷歌公司处以421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利用其在移动应用市场的影响力排挤当地的竞争对手。4月12日,媒体报道称,因苹果公司在2021年对其应用程序跟踪政策所做的更改引发投诉,法国反垄断监管机构或将很快对苹果公司发起反垄断调查。

再早些日子,印度的一些顶级初创企业呼吁该国的竞争监管机构对谷歌展开调查,谷歌被指涉嫌绕过反垄断指令,对应用内支付服务收取高额服务费。因为被指控滥用在线广告业务的主导地位,谷歌在英国也遭到一起集体诉讼,并被索赔34亿英镑(约合42亿美元)。而美国司法部和八个州则起诉谷歌非法垄断数字广告市场,呼吁分拆这家搜索引擎巨头的广告技术业务。

被指控的科技巨头往往凭借其技术、产品、规模、渠道等优势占据巨大的市场份额,以此获得可观的利润,削弱了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谷歌为例,其在欧洲许多国家占据着9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亚洲,印度国内有6亿安卓用户,居全球之首,韩国移动应用市场约四分之三的份额也由谷歌所控制。

目前,从各国反垄断调查的特点来看,其不仅限于对已经发生的垄断行为进行处罚,还开始面向有可能产生的垄断行为进行“早期干预”,以便提前防范垄断带来的不利影响。继谷歌、脸书、亚马逊后,今年3月底,德国竞争监管机构表示正欲就微软是否对整个市场的竞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展开调查,并称一旦得出这样的调查结果,将能够在早期阶段采取行动,禁止可能的反竞争行为。

监管当局和科技巨头之间的博弈始终没有停止过,监管当局也在进行相应调整。去年10月,由于谷歌滥用其安卓生态系统,印度反垄断监管机构“竞争委员会”(CCI)宣布对谷歌处以1.6亿美元的罚款,并提出了10项整改措施,要求谷歌调整其业务模式。谷歌在上诉中认为,CCI的裁决中有50处内容抄袭了欧盟对其提出类似指控时的裁决,但印度国家公司法上诉法庭并没有接受谷歌的理由,认为CCI的裁决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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