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告称,2021年,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549次,涉及产品723.8万件,分别比上年下降10.3%和9.6%。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已累计召回消费品8027.0万件。
2008—2021年消费品召回的次数与数量
通告显示,在所有召回中,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影响的召回次数为493次,涉及产品655.1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90.5%,缺陷调查仍是推动消费品企业实施召回的主要方式。
从缺陷线索看,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收到消费品缺陷线索8263条,涉及电子电器(占46.6%)、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占3.3%)、日用纺织品和服装(占2.2%)等产品,问题主要涉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耳机材质引起过敏、手机主板损坏及充电爆炸、笔记本电脑屏幕异常及电池鼓包、智能门锁指纹识别失效、充电宝爆炸自燃、儿童滑步车刹车缺失、拖把杆断裂等。
从产品类别看,2021年召回数量较多的有食品相关产品,召回67次,涉及产品393.2万件;儿童用品,召回146次,涉及产品202.9万件;电子电器,召回159次,涉及产品41.9万件;家用日用品,召回52次,涉及产品36.3万件;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召回50次,涉及产品34.9万件。
2021年消费品召回产品主要类别分布
从缺陷原因看,2021年因产品设计问题召回104次,涉及产品41.9万件;因制造问题召回415次,涉及产品300.5万件;因标识问题召回30次,涉及产品381.4万件。
从缺陷类型看,因标准符合性问题召回514次,涉及产品636.1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87.9%,食品相关产品、儿童用品、电子电器分列召回数量的前三位,应当引起生产企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