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
(相关资料图)
一台仪器被院长吃掉1600万回扣……
近日,一场医药反腐风暴席卷全国
结合媒体此前不完全统计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至少159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在上海,医药反腐风暴也越刮越劲。
今天(8月8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加大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关键词发现,近年来,不少从事医疗相关工作人员因收受医药代表“回扣”等财物涉刑,贪腐发生在药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立医院等,涉案金额有的甚至过千万,“小官巨贪”现象频发。
药企、公立医院皆有乱象
曾有医院工作人员受贿1680余万
裁判文书网披露,2021年,上海某公司药店负责人胡某因涉嫌受贿被诉至上海松江法院。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月至2020年5月,胡某在担任药店店长期间,利用门店管理的职务便利,申请购进上海多家公司医药代表推荐的药品予以销售,收取相关医药代表给予回扣人民币208812元。法院认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胡某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真诚悔罪并积极退赃,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缴纳)。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中,贪腐则发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据法院披露,由北京市某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医疗机构——北京市某区某园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王某、院长李某,在2014年11月至2018年8月间,利用药品采购决定权的职务便利,为医药代表何某(另案处理)代理的药品扩大销路,并收受何某给予的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5899451.85元。一审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七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更有不少贪腐问题发生在医院内部,涉案金额则达到了1680余万元。据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原黄山市人民医院医务科远程会诊中心工作人员沈某,利用本人职权及工作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市医院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和个人的“统方”(药品相关处方统计数据)行为,为医药公司及医药代表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人民币达到了16836664.8元。事情败露后,黄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给予沈某开除公职处分。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七十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此外,据媒体报道,近日,广东3家医院的干部都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通报。昨天(8月7日),据广东省揭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微信“清风揭阳”消息,揭西县原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壮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而在利益输送方式上,除了“回扣”等商业贿赂手段,据中国新闻网报道,随着监管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医药企业开始采取更为隐蔽、复杂的手段,例如赞助科研经费、学术会议费等。医疗领域反腐仍需久久为功。
律师点评:反腐不止一时
强劲反腐风暴震慑全国,一时间,医疗行业风声鹤唳。
记者也发现,国家卫健委网站7月21日发布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个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上海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卢意光律师表示:“如此力度空前的反腐风暴是医疗行业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面对目前医疗行业出现的一些乱象,反腐绝不会是短暂的、一时的,必然是长期的、持续的。”
“医疗领域的反腐是关涉民生的重点领域,医保基金也需更加规范地使用。”卢意光律师认为,这场反腐风暴不仅有利于民生福祉,更对医疗行业健康良性发展有着促进作用,鼓励行业正向风气,“让恪守职业规范的人得到激励,杜绝‘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卢意光律师还认为,此次反腐对于国家医药产业发展是一剂良药,“商业贿赂存在将导致不正当竞争,影响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压制药品领域创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