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消息,当地时间周二,巴西法院命令苹果向该国一位iPhone买家支付1000美元赔偿,理由是其没有搭配充电器。

巴西哥亚尼亚市的一家法院表示,苹果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必须为出售没有搭配充电器的iPhone给与一名买家赔偿。

据悉,法官范德雷·卡莱斯·皮涅罗(Vanderlei Caires Pinheiro)做出了这项裁决,按照巴西《消费者法典》(CDC)规定,智能手机等设备必须配备充电器,充电器也可以单独销售,但不能强制要求单独销售才能让设备完全发挥功能。

法官裁定:“苹果的商业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的目标就是保护合同关系中最薄弱的部分,确保它不受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滥用权力和不公平条款的影响。”

在此案中,苹果辩称,用户不需要购买充电器。虽然iPhone使用Lightning接口,但苹果提供的充电线也支持USB-C接口,因此用户可以使用任何USB-C充电器。苹果还辩称,它停止提供充电器是出于保护环境的考虑。

然而,皮涅罗法官坚持认为,iPhone提供的充电线不可能与其他充电器通用,因此消费者依然需要单独购买苹果的产品。苹果已被勒令向用户赔偿5000巴西雷亚尔(约合1064美元)。

目前尚不清楚这位买家购买的iPhone机型,但基本款iPhone 13在当地的价格为6374巴西雷亚尔,USB-C充电器售价343巴西雷亚尔。(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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