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警协调后拖车并依法报废(引题)

“僵尸车”占用免费车位6年不挪窝(主题)

武汉晚报记者 孙笑天 樊友寒


(资料图)

“至少停了四五年,严重浪费公共资源。”近日,有市民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东西湖区金银潭地铁站附近的金银潭大道辅路上,有两台“僵尸车”长期占用免费的公共车位,希望相关部门处置。

接市民反映后,本报《拍“板”》栏目介入,东西湖区交通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发现其中一台车已停在此处约6年,且逾期未年审,处于强制注销状态。16日,工作人员将该车拖走,依法报废。

“僵尸车”长期不挪窝将依法报废

5月15日下午,接市民反映后,本报记者赶到金银潭地铁站附近,在金银潭大道辅路的停车位上,找到了市民所述“僵尸车”。

记者注意到,其中一台车前挡风玻璃上堆着落叶,主驾驶车窗附近贴着10多张“回收旧车”小卡片,车子后方一块车窗玻璃破碎,内部的座椅上也散落着落叶。另一台则是一台教练车,车身老旧,但没有明显破损。

附近居民杜先生告诉记者,金银潭地铁站附近有商场、学校、单位、充电站,交通繁忙,停车资源紧张。辅路上的一排停车位,长期停满车辆。两台“僵尸车”刚好停在路口处,所以他很早就注意到了。杜先生说,辅路狭窄,停车位不多,两台车长期停放在路口附近,影响交通,浪费公共资源。

两台车到底停了多久?记者询问多位附近居民,大家说法不一,但多人说在2年至5年之间。当天傍晚,记者向东西湖区交通大队三中队反映此事,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处理。

5月16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现场,两名交警正在处理一台“僵尸车”。一位交警介绍,接到反映后,他们立即到现场进行了核实,发现其中车窗破损的车辆虽然外观老旧,但实际上每年都在进行年检、正常行驶。通过联系车主得知,车主今年不在武汉,所以停放不动的时间较长。“我们跟车主进行了沟通,对方表示回来后会尽快移走车辆。”

“另一台教练车应该从2017年就停在这。”该交警表示,经查证,该车经过多次转手,2017年后已无行驶轨迹,也未再进行年检,处于强制注销状态。“我们尝试联系历任车主,均联系不上,将把该车拖走依法报废。”

当天上午10时许,工作人员协调拖车,将该车拖走。

发现“僵尸车”可这样举报

市民如发现“僵尸车”该如何处理?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在市政道路、公共停车位等地方发现废弃车辆,可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市民服务热线、122交通报警热线反映。交管部门会现场核实并联系车主,要求车主自行处理。如联系不到车主且车辆达到“报废车”标准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报废。如在小区发现废弃车辆,可向社区及物业反映,由社区或物业联系交管部门上门,依法依规处理。

《武汉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废弃的机动车不得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设施及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利用专用停车设施停放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自行清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废弃机动车:(一)经依法认定为报废的机动车;(二)经依法认定为无主的机动车;(三)依法可以认定为废弃机动车的其他情形。

工作人员介绍,机动车到达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就达到了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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