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团市委、市教育局和西安市部分中小学校校长走进西安中院少年法庭,现场观摩了一起未成年人校园侵权案件审理。

蒋某和王某是西安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在做完课间操回教室途中,蒋某与王某在楼梯上玩耍时蒋某抓住王某衣服,蒋某松手后王某倒地。后上课铃响,王某爬向教室,蒋某向教室走时被地上的王某绊倒压在王某身上,致使王某面部着地牙齿磕断。后双方家长对事发经过各执一词,矛盾突出,王某将学校和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6万余元。

“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响起,审判长郝卫宣布开庭。


【资料图】

审判过程中,庭审节奏繁简得当,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主持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严谨、规范、有序,气氛庄严肃穆。

庭审最后,法庭对学校和双方家长进行了法庭教育,“作为家长要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做好安全防护教育,玩耍中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避免发生伤害事件。学校也应当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从本案中汲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全方位的保护好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刘溪法官在法庭教育时说道。

庭审结束后,西安中院少年庭与团市委、市教育局及参加旁听的校长们就校园安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郝卫副庭长表示,通过审判未成年人相关的民事案件发现,部分学校在处置学生之间的侵权纠纷问题方面的安全教育及工作机制还有短板,希望未来能够与学校深化法治共建合作,更好地延伸审判职能,合力营造安全、法治、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很荣幸有这样的机会能现场观摩庭审,通过这次庭审观摩,让我们发现部分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与处置工作上确实还存在不足,这对我们的工作是一个警醒。学校一定要加强自身管理,责任尽到位,最大限度保障学生在校园的安全。”市教育局宣稳办二级调研员陈定国对于庭审观摩和后续工作表达了自身感受。

“今天庭审案件中的学校表现不尽人意,庭审中我一直在对照反思我们自己学校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思考如果这个案件发生在我们学校应该怎么做,或者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这也是我们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西安市第七十五中学校长薛少波则表示,观摩庭审像一个窗口,通过窗口可以对本校安全管理进行一次对照检查。

“这次庭审观摩活动很有意义,也是一次很成功的尝试。通过零距离的旁听,亲身的感受,有力加强了学校对校园安全的重视。对我们来说,接下来也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意识提升方面的工作,齐心协力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团市委副书记高博则从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角度出发,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座谈会最后,少年庭还向参加座谈的领导、校长通报了近年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态势、校园侵权及“双减”案件的基本情况,并针对法律服务等工作问需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

下一步,西安中院将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推动诉源治理向学校纵深发展,协助各中小学开展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创建平安、和谐、法治校园,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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