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冷水机组能效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7日。据了解,冷水机组能效标准将代替 GB19577-2015《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9540- 2013《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721-2014《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 GB 37480-2019《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精简能效标准的同时,也将促进冷水机组行业节能、低碳发展。
扩大标准范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冷水机组能效标准最大的变化是更改了标准的范围,在2015年版仅针对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基础上,增加了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同时,冷水机组能效标准适用的产品类别也更加细化,包括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以蒸汽为热源或以燃油、燃气直接燃烧为热源的空气调节或工艺用双效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以电动机械压缩式系统并以水为冷(热)源的户用、工商业用和类似用途的水(地)源热泵机组,以电动机驱动的、低环境温度运行的风-水型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供暖用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供暖用的低温型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
该标准的编制说明分析了冷水机组能效标准适用品类更细化的原因。根据国内冷水机组的发展现状,风冷式冷水(热泵)机组、水冷式冷水(热泵机组) 以及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已经具备成熟可靠以及适合机组本身的关键技术,产品类别和冷、热量档次也已经细化;同时,设备的应用场景和工作工况也进行了区分,包括舒适型、工艺型、蒸发冷却式、吸收式等。
不同品类能效评价更为科学
除了适用范围更广、品类更加细分,冷水机组能效标准还更改了产品的能效限定值,并对产品的能效等级指标规定值进行了修改。
据了解,冷水机组能效标准中所有品类的能效等级均分为3级,1级能效等级最高。其中,以风冷式冷水机组能效等级指标为例,该产品能效3级产品COP要求不低于2.80,CSPF要求不低于3.50(见表1),2015年版标准对应的数值则分别是2.70、2.90。
数据来源:《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对此,该标准的编制说明指出,随着《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提出,2015年版标准已经不符合中国冷水机组产品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为了加快产业升级,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增强中国冷水机组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冷水机组能效标准以“能效1 级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淘汰低能效产品”为宗旨,大幅提升产品的能效要求。
为了与相关产品性能标准更好地衔接,冷水机组能效标准对能效限定值的评价方法也做出了修改。
编制说明提到,按照GBT 18430.1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第1部分 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性能标准修订版中的规定,风冷式冷水(热泵)机组采用 APF(CSPF)作为新的能效指标。因为相对于IPLV来讲,APF更能体现风冷式冷水(热泵)机组在室外不同环境运行下的综合能效,与机组实际应用中的能效值更贴近,所以冷水机组能效标准中风冷式冷水(热泵)机组也改为采用APF能效评价体系,而水冷式冷水(热泵)机组的能效指标依然采用双通道评价指标,根据产品研发设计定位,企业可以选取COP或IPLV中的一个指标体系的能效值进行测试、划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