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 :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3-035


(相关资料图)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

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

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是一致的。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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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 司 2022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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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26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100080)

  咨询联系人:徐倩、周辉

  咨询电话:010-82688405   010-82688120

  传真电话:010-82688582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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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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