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为满足珠海格力电器(35.05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钛”)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格力钛与其子公司及格力钛子公司之间预计将相互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3.55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格力钛子公司天津格力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格力钛”)与中国农业银行(2.92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格力钛提供人民币最高额5.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格力钛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2.7亿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格力钛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26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此次被担保人为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30日
2、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16号
3、注册资本:110,333.5385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邓晓博
5、经营范围:对新能源相关领域技术的研究开发;锂离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生产、销售;混合动力、纯电动车动力总成、电机、电源管理系统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728,246.35万元,负债总额为2,513,467.00万元、净资产为214,779.3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02,580.05万元,利润总额为-282,022.83万元,净利润为-215,460.48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430,232.03万元,负债总额为2,318,323.56万元,净资产为111,908.47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3,867.14万元、利润总额为-121,892.64万元,净利润为-103,565.97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8、经查验,截至目前,格力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四、此次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此次担保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此次担保是格力钛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提高格力钛持续经营能力。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7.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天津格力钛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2、格力钛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